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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祸多处骨折致残丨核算赔偿金除了伤残鉴定还要做这些

创建时间:2025-06-18 16:09

2024年8月5日19时晚,林女士在贵州省某县遭遇道路交通事故,导致全身多处骨折,当场昏迷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。

当地医院接诊后,发现林女士头、胸部、脊椎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骨折,于是立即对林女士进行手术抢救,在随后的一个月内林女士又经历了多次手术治疗,经过治疗后康复出院。

这次事故不但对林女士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,多次手术的治疗费用在经济上也对林女士带来极大的负担,于是林女士在出院后,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,在接到诉讼后法院委托贵州华艾瑞司法鉴定中心,对林女士进行伤残及三期(误工期、护理期、营养期)鉴定。

接到委托后,我中心法医对林女士的伤情进行鉴定,并得出鉴定意见如下:

林女士因交通事故受伤致:腰4椎体爆裂性压缩性骨 折并多发附件骨折伴椎管内骨性占位,评定为九级伤残;左侧桡骨远 端粉碎性骨折、左侧尺骨茎突骨折、左侧下尺桡关节脱位,现左腕关节活动功能丧失68%,评定为九级伤残;左侧第6-11肋骨折,评定为十级伤残;膈肌破裂后行修补术治疗,评定为十级伤残。

并评定其误工期180日,护理期90日, 营养期90日,林女士后续诊疗项目有:内固定物取出术。结合本市三级甲等医院的现行,收费标准,内固定物取出的治疗费用约为人民币15000元(建议以实际 发生的合理治疗费用为准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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