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   经典案例    遭到他人殴打丨该做哪些鉴定获得赔偿

遭到他人殴打丨该做哪些鉴定获得赔偿

创建时间:2025-06-18 16:26

2024年9月贵州省某县牟女士(化名)在大方县遭到他人当街暴力殴打。

事情发生后,牟女士立即报警并前往医院进行检查,经过当地医院诊断,牟女士的头部、面部、胸部、背部及腹部腹部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。

经过治疗牟女士伤情稳定后,变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,法院接到牟女士的诉讼申请后,委托贵州华艾瑞司法鉴定中心对牟女士的伤情进行三期鉴定(误工期、护理期、营养期)。

我中心法医在严格审查牟女士病历,并对牟女士进行严格伤情鉴定后,被确认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属实,结合其治疗情况,综合评定牟女士误工期20日,护理期12日,营养期7日。

贵州华艾瑞法医提示:当我们的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遭到不法侵害后,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。另外,误工期、护理期、营养期的赔偿费用在各地有不同标准,具体搜索贵州华艾瑞微信服务号进行咨询。

推荐阅读